故事應該怎麼寫才能藏匿真實,不傷人。
話又應該怎麼說才會句句美言,不虛假。
人生來就是如此矛盾的個體,
愛與恨;喜歡和厭惡;笑容與不屑,
同時出現在同一顆腦袋裡、同一個人身上、同一張五官裡變化。
愛恨如何分明???
因為愛的反面並不是恨,是漠然。
通通是藉口。
拋棄、遠走是癡人說夢。
而無法被成真的想像才是夢,因為沒有人能拋掉什麼。
想像是美,夢是無奈興嘆,看著臉就能明白。
面無表情的時候,不是什麼都沒有,是什麼都不能有。
說不愛是謊言、說不恨是虛假,
那請你離我遠點,
讓我不愛你也不恨你,讓我漠視你,讓我眼底不再有你。
離我遠一點,不要用你的身體碰觸我,讓我的貪嗔癡恨愛惡欲不隨你起舞。
離我遠點,讓我無法再愛你。
太近所見的景色會失焦,距離才有美感。
我們的故事都無法重來,沒法像寫錯的草稿用力撕起一逕往為地上憤恨的扔,
沒法用立可帶立可白橡皮擦塗抹的乾乾淨淨,
沒法按下重新開機或復原而重新再來。所以只好強逼自己,開心的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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