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11/08

相思十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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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最好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相戀。

第二最好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

第三最好不相伴,如此便可不相欠。

第四最好不相惜,如此便可不相憶。

第五最好不相愛,如此便可不相棄。

第六最好不相對,如此便可不相會。

第七最好不相誤,如此便可不相負。

第八最好不相許,如此便可不相續。

第九最好不相依,如此便可不相偎。

第十最好不相遇,如此便可不相聚。

但曾相見便相知,相見何如不見時。

安得與君相訣絕,免教生死作相思。


※ 倉央嘉措只寫了前兩句,桐華(步步驚心小說作者)用在小說中,之後經由讀者、作者再補充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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